日前,安徽滁州文峰路派出所接报警。报警人称自己被同事强行侵犯,触摸自己隐私部位。嫌疑人称只是在和同事开玩笑。经过研判,其行为已构成猥亵,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男子猥亵同事后辨称只是开玩笑”被顶上了微博热搜,获罚男子认为他只是在开玩笑,报警受害人认为她受到了侵犯,经过研判警方认为男子构成猥亵,对其作出了处罚。
我们先来普个法,“咸猪手”会被判刑吗?





(以上普法截图来源于中国普法)
看到这则事件报道,让作者想到了一个心理学概念:社交距离
任何一个人需要在自己的周围有一个自己能够把握的自我空间,这个空间的大小会因不同的文化背景、环境、行业、不同个性等而不同。不同的民族在谈话时,对双方保持多大距离有不同的看法。
根据霍尔博士(美国人类学家)研究,有四种距离表示不同情况:
(1) 亲密接触 ( 0-45 cm) 交谈双方关系密切,这种距离适于双方关系最为密切的场合,比如说夫妻及情人之间。
(2) 私人距离 (45-120cm) 朋友、熟人或亲戚之间往来一般以这个距离为宜。
(3) 礼貌距离 (120-360cm) 用于处理非个人事物的场合中,如进行一般社交活动,或在办公,办理事情时。
(4) 一般距离 ( 360-750cm) 适用于非正式的聚会,如在公共场所看演出等。
事件信息对照这4种信息,我们明显可以刨除该事件中的男女属于夫妻及情人关系,也就是他们之间的空间距离理论上是应该至少大于45cm,当然电梯属于相对特殊的公共场景,想要完全遵守45cm规则是不可能的,但是起码也是应该尽量避免身体接触为宜。
这一事件从一对男女在电梯内“嬉戏打闹”,最终上升到男子以“猥亵”被判拘留,还能告诉我们点什么?
人与人交往之间“度”的问题,需要我们时时去觉察。
人与人之间开开心心,笑脸相迎的沟通交流,相信是大部分人都喜闻乐见的,可是往往就有那么一撮人,“玩开了”之后,就不管不顾了,什么话都说,什么事都做,自己以为是在开玩笑,有的法律意识淡薄的甚至像该案例一样突破法律的底线,最后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愿我们都能很好的把控好人际交往这个”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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