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个人观点:好事情。
从技术层面和非技术层面分析。
1.技术层面
飞控技术,飞行器设计性能等等,这些具体内容的评估没有办法实现。以前我觉得从产品参数能看出东西来,只能说那时候太幼稚了。这绝对不是对国内产品的批评,国内外都一样。看到某个公司,某个国家的无人机产品有着怎样的参数,有着怎样的性能,先别下结论,看看该国家是否有该行业产品的相关国标,如果没有国家承认的标准化文件,那都是不靠谱的(扯淡)。比如你说抗几级风,是怎么测试的?测试环境如何?必须满足哪些国标下的专门实验?这些都需要确认后才能在同一、规范、权威的标准下进行考量。

我国今年有一个指南,三年内(印象中)要建立国标,当下可以参考深圳这两年出台的一些行业表准,但权威性和详细性肯定不能与国标相比。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假如AT200真的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实现了新闻中相关数据的多次(虽然说是首飞,但测试不可能就只一次吧)完整测试,起码说明该无人机系统——飞行器,飞行功能,自动控制功能,硬件系统(动力部分、导航硬件、机械系统、电子系统等等)……已经成为一个完整的、能够胜任基本工作的平台。而这是非常有意义的。
真实的无人机系统不是电脑仿真,所有环境都是我们建立好的,并且非常理想。无人机是一套在真实环境中,按照专门任务规范设计的硬件、软件系统。因此这样一套可以实现任务要求的完整无人机系统包含着巨大的技术意义和价值,至少可以作为日后开发的有效积累和测试平台。

比如今年微软几个员工(Jim Piavis、Rick Rogahn等人)在内华达州霍桑的小型机场测试的“无限滑翔机”无人机系统,他们的仿真很漂亮,但飞行中所有的问题都来自真实硬件(电调,电池等)、环境(磁化微尘颗粒等)等,而且那个无人机的真正意义(他们自己的原话):在于可以在日后进一步测试一些AI算法。
前提是:“AT200真的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实现了新闻中相关数据的多次完整测试”。我绝对不是质疑AT200科研工作者的严谨性,只是表明这个前提是上面结论成立的必要条件。
2.非技术层面
飞行器不止是技术行业,也是制度、法律领域必须关注和参与的行业。
制度上,如果这么多科研所(肯定不是一家)共同推动这个项目,也许对无人机在国内民航领域的应用可以起到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推动。这是非常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当然民航部门的朋友们要辛苦了。
另外对于我们这些无人机从业者而言,无论是企业,还是研究机构、高校、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无人机行业的实践,我个人都觉得是大大的好事情。这意味着有更多人可以熟悉这些工程技术,也意味着该行业从业人员有了更多的实践、就业机会,这对于我们都是好事。
因此,“如何看待……”,高兴,鼓励,有理有据的批评……。更欢迎大家对这个领域感兴趣,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来了解机器人、飞行器、自动化的相关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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