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学费近2万!桂林这些民办学校学费公布-桂林私立小学入学条件
随着暑假结束
无数家长长舒了一口气
今年家中“神兽”
在家呆的时间实在是
太长长长长了...
对家长、孩子都是一次极其难忘的经历
很多家长为了孩子
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和资源
会选择送孩子去民办学校就读
但是桂林优质民办学校的收费贵
成了不少家长“难以承受之重”
常有家长吐槽
孩子读书几年
不知花掉了花了多少钱
网站截图
近日
桂林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布了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桂林市奎光学校、阳光学校、
宝贤小学、漓江小学、首附实验中学、
建安小学、智谷东方外国语学校
收费标准的批复
各校具体批复如下: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桂林市阳光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发改行审〔2020〕22号
桂林市阳光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桂林市阳光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和《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及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收费〔2020〕11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为66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公寓式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1000元/生·学期。
三、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学校可根据实际办学情况在最高限价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我委后执行。
四、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服务性收费在学校提供服务时即时收取,不具备即时收取条件的,可按预收方式收取,预收的费用在学期结束前据实结算并向学生公示,多退少补;代收费在相关事项实施前预收,实施完成后10天内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其他事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规定执行。
五、请你校严格按照上报后确定的标准收费,同时要按照市发改收费〔2020〕11号文件规定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收费标准公示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3年。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桂林市奎光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发改行审〔2020〕21号
桂林市奎光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桂林市奎光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和《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及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收费〔2020〕11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为84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6人间公寓式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900元/生·学期。
三、热水费:收费标准为38元/立方米。
四、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学校可根据实际办学情况在最高限价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我委后执行。
五、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服务性收费在学校提供服务时即时收取,不具备即时收取条件的,可按预收方式收取,预收的费用在学期结束前据实结算并向学生公示,多退少补;代收费在相关事项实施前预收,实施完成后10天内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其他事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规定执行。
六、请你校严格按照上报后确定的标准收费,同时要按照市发改收费〔2020〕11号文件规定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收费标准公示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3年。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桂林市叠彩区宝贤小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发改行审〔2020〕20号
桂林市叠彩区宝贤小学:
你校《关于核定桂林市叠彩区宝贤小学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和《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及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收费〔2020〕11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为96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公寓式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期。
三、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学校可根据实际办学情况在最高限价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我委后执行。
四、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服务性收费在学校提供服务时即时收取,不具备即时收取条件的,可按预收方式收取,预收的费用在学期结束前据实结算并向学生公示,多退少补;代收费在相关事项实施前预收,实施完成后10天内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其他事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规定执行。
五、请你校严格按照上报后确定的标准收费,同时要按照市发改收费〔2020〕11号文件规定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收费标准公示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3年。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桂林市七星区漓江小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发改行审〔2020〕19号
桂林市七星区漓江小学:
你校《桂林市七星区漓江小学关于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和《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及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收费〔2020〕11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为2800元/生·学期。
二、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学校可根据实际办学情况在最高限价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我委后执行。
三、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服务性收费在学校提供服务时即时收取,不具备即时收取条件的,可按预收方式收取,预收的费用在学期结束前据实结算并向学生公示,多退少补;代收费在相关事项实施前预收,实施完成后10天内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其他事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规定执行。
四、请你校严格按照上报后确定的标准收费,同时要按照市发改收费〔2020〕11号文件规定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收费标准公示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3年。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桂林市首附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发改行审〔2020〕18号
桂林市首附实验中学:
你校《桂林市首附实验中学关于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和《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及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收费〔2020〕11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初中收费标准为6100元/生·学期,高中收费标准为70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8人间公寓式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700元/生·期。
三、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学校可根据实际办学情况在最高限价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我委后执行。
四、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服务性收费在学校提供服务时即时收取,不具备即时收取条件的,可按预收方式收取,预收的费用在学期结束前据实结算并向学生公示,多退少补;代收费在相关事项实施前预收,实施完成后10天内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其他事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规定执行。
五、请你校严格按照上报后确定的标准收费,同时要按照市发改收费〔2020〕11号文件规定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收费标准公示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3年。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桂林市象山区建安小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发改行审〔2020〕17号
桂林市象山区建安小学:
你校《关于核定桂林市象山区建安小学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和《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及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收费〔2020〕11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为1650元/生·学期。
二、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学校可根据实际办学情况在最高限价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我委后执行。
三、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服务性收费在学校提供服务时即时收取,不具备即时收取条件的,可按预收方式收取,预收的费用在学期结束前据实结算并向学生公示,多退少补;代收费在相关事项实施前预收,实施完成后10天内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其他事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规定执行。
四、请你校严格按照上报后确定的标准收费,同时要按照市发改收费〔2020〕11号文件规定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收费标准公示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3年。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桂林智谷东方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发改行审〔2020〕16号
桂林智谷东方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桂林智谷东方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和《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及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收费〔2020〕11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为40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公寓式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期。
三、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学校可根据实际办学情况在最高限价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我委后执行。
四、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服务性收费在学校提供服务时即时收取,不具备即时收取条件的,可按预收方式收取,预收的费用在学期结束前据实结算并向学生公示,多退少补;代收费在相关事项实施前预收,实施完成后10天内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其他事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规定执行。
五、请你校严格按照上报后确定的标准收费,同时要按照市发改收费〔2020〕11号文件规定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收费标准公示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3年。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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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桂林家长反映
孩子的学费年年攀升
不是破万就是在破万的路上了
根据收费标准最高限价制作
按照桂林市发改委批复的
最高限价标准来看
桂林宝贤小学一学期的学费
就达到了9600元
一年下来
光学费加住宿费就达到了21600元
这还不包括伙食费、生活用品费等等
在这几所学校中
学费最低的建安小学
一年学费为3300元
与宝贤小学学费
就差了近16000元
面对民办学校的学费
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的网友表示太贵了
@泡泡:一个学生两万二,十个22万,一个班30个学生就是66万,一年还不包括七七八八的费用,开银行都赶不上开学校。
@博文程程:这还只是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学杂费,兴趣班什么的加起来绝对超过3万多!所以不打算让孩子在桂林读书,全部送出去。
@Xi:私立学校除了空气不要钱,其他都要钱。
@麦田守望者:这说的只是学费,还没包括住宿,伙食,校服七七八八的呢,桂林好多私立小学一年三四万呢!
@薇薇卡:家里劝我生二胎,我就让他看一下学费再讲。
有的网友表示不算贵
@Lolo:一年才2.5w不贵呀,我孙女请的私教都5000一个月,只有周末才来。
@蜗牛车手:一万二不贵了,我家孩子幼儿园都是这个价。
@心如止水:有什么好稀奇的,一直都是这个价格,小学私立价格也一样。
有的网友则表示...
@未闻花名:学费贵不是学校的问题,而是你的问题,有钱自然才配得起好的教育。
@阳阳玉:都是自己选的,国家办有学校不读,进去又喊贵,可笑!
@小白锁:现在都是学校选择家长,家长你不一定可以选择学校。
那么,你家小孩的学校
学费算贵还是便宜呢?
大家对于读民办学校
有什么意见或者看法吗?
欢迎留言讨论!
资料来源: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桂林生活网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