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担信用风险,到期未收回或预计难以收回的信贷资金本金及利息,包括各类表内不良贷款本金(含贴现)及其欠息(含应收利息、催收利息及挂账利息)。从风险分类角度,金融资产按风险程度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不良贷款即属于此类范畴。
不良贷款仅包含贷款类资产吗?
并非如此。商业银行需对表内承担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债券和其他投资、同业资产、应收款项等,表外项目中承担信用风险的,也需按表内资产要求开展分类,这些资产中符合次级、可疑、损失类标准的均属于不良资产范畴,贷款只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
二、分类标准:不良贷款如何界定与划分
次级类贷款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商业银行应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金融资产至少归为次级类: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超过 90 天;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债务人或金融资产的外部评级大幅下调,导致债务人的履约能力显著下降;同一非零售债务人在所有银行的债务中,逾期超过 90 天的债务已经超过 20%。这类贷款的核心特征是债务人无法足额偿付本金、利息或收益,或已发生信用减值。
可疑类贷款与次级类贷款的关键区别是什么?
两者的核心差异在于风险恶化程度和回收可能性。可疑类贷款的认定标准更为严格,包括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超过 270 天;债务人逃废银行债务;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且预期信用损失占其账面余额 50% 以上等情形。相比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的信用减值更为显著,回收难度更大,损失概率更高。
损失类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当金融资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归为损失类: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超过 360 天;债务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且预期信用损失占其账面余额 90% 以上。这类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后,通常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甚至全部损失。
零售资产与非零售资产的不良分类有差异吗?
有明显差异。对非零售资产分类时,需以评估债务人履约能力为中心,重点考察财务状况、偿付意愿等,若同一非零售债务人在本行的债权超过 10% 被分为不良,其所有债权均应归为不良(经认可的增信方式除外)。而零售资产(含个人贷款、信用卡贷款、小微企业债权等)可在审慎评估基础上,根据单笔资产特征逐笔分类,部分还可采取脱期法分类。
三、形成原因:不良贷款产生的主要因素
银行内部管理不善会导致不良贷款吗?
是的,这是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内因。部分银行经营管理水平不高,风险防范能力不强,存在贷款粗放式经营问题,如贷款风险意识薄弱、“三查” 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重贷轻管、信贷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等,甚至出现 “人情贷款”“以贷谋私” 等情况,这些都直接导致了信贷资产流失和不良贷款增加。
借款人层面哪些因素会引发不良贷款?
主要包括信用观念和偿债能力两方面。一些借款人信用观念不强,存在 “倒逼” 银行贷款、逃避银行债务的行为,且缺乏有效的制裁措施加以约束;同时,部分借款人偿债能力偏低,如企业未进行充分可行性研究就盲目投资、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效益不佳,或承担过重非生产性负担等,均使其无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
外部环境对不良贷款的形成有影响吗?
有显著影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会导致部分行业及企业回收能力减弱,使既有信贷账龄延长、流动性恶化,进而转化为不良贷款;此外,行政干预等因素也可能导致企业逃废或悬空银行债权,成为不良贷款产生的外部诱因。
四、处置方式:不良贷款如何化解与处理
最直接的不良贷款处置方式是什么?
清收是最直接的方式,包括内部清收团队或委托外部机构通过电话、上门催收等方式追偿,对故意拖欠的借款人可采取法律诉讼,通过查封、冻结、拍卖资产等实现债权回收。这种方式能直接收回贷款本息并保留追索权,但存在清收难度大、成本高、资产变现困难等问题。
什么情况下适合采用贷款重组方式处置?
当借款人出现暂时经营困难但仍有发展前景时,重组是合适的选择。银行可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合同条款,如展期、宽限本息偿还计划、降低利率等,并设置至少包含连续两个还款期且不低于 1 年的观察期。若观察期内借款人解决财务困难并按时还款,资产可不再被认定为重组资产。这种方式有助于帮助借款人恢复经营,提高贷款回收可能性,但需承担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的风险。
银行如何通过转让方式处理不良贷款?
银行会将不良贷款打包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这些机构具备更丰富的处置经验和资源。转让能帮助银行快速回笼资金、降低不良贷款率,但转让价格往往低于账面价值,银行可能面临损失。不过,市场化处置渠道的完善已使批量转让成为重要手段,2025 年上半年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成交已达 1076 亿元。
核销不良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核销适用于经过努力仍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且需符合严格条件,如借款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逾期超过 360 天且无回收可能等。同时,存在借款人有偿还能力但未追偿、逃废债务、行政干预导致债权悬空等情形的,不得作为呆账核销。核销后银行仍保留追索权,但会对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重组资产的风险分类有特殊规定吗?
有明确特殊规定。因并购导致偿债主体变化的,并购方和被并购方相关金融资产风险分类 6 个月内不得上调,不良资产不纳入相关指标计算。6 个月后需重新评估,若涉及不良资产上调,需满足逾期债权全部偿付、后续连续正常偿付、债务人无信用减值资产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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