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工作涵盖哪些核心领域,日常如何保障市场秩序稳定?

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多个方面。为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市场监管工作的具体内容与运作方式,以下将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详细解答市场监管相关的常见问题。

市场监管工作与企业经营、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从日常购买的食品药品安全,到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再到商品质量的把控,都离不开市场监管部门的介入与规范。通过明确监管范围、落实监管措施、畅通维权渠道等方式,市场监管部门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筑牢了坚实防线。

市场监管工作涵盖哪些核心领域,日常如何保障市场秩序稳定?
  1. 问:市场监管部门的核心监管领域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市场监管部门的核心监管领域较为广泛,主要涵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竞争秩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管等方面。这些领域基本覆盖了市场经济运行中与企业、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通过对各领域的规范管理,保障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1. 问: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通常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上,市场监管部门会从生产、流通、销售等全链条开展工作。生产环节,会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生产流程、原材料质量等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生产符合国家标准;流通环节,会对食品药品的储存条件、运输过程、进货渠道等进行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销售环节,会对食品药品的标签标识、保质期、质量状况等进行抽查,同时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销售行为。此外,还会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快速追溯源头,及时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

  1. 问:对于特种设备,如电梯、锅炉等,市场监管部门如何保障其使用安全?

答:市场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主要从设备的生产、安装、使用、检验检测、报废等环节入手。在生产环节,要求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产品需通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安装环节,会对安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监督安装过程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装完成后需经检验合格才能投入使用;使用环节,要求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同时按规定申报定期检验,市场监管部门会对使用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责令整改;检验检测环节,会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和检验检测行为进行监管,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真实准确;报废环节,要求使用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对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防止报废设备再次流入市场使用。此外,还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能够及时组织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1. 问: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答:市场监管部门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主要依据国家、行业制定的相关产品质量标准,采取抽样检验、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首先,会根据产品的种类、用途、风险程度等因素,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确定抽查的产品范围和企业名单;然后,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在生产企业、销售场所等地点抽取产品样品,并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验;检验检测机构会依据相应的质量标准,对产品的外观、性能、成分、安全性等指标进行检测,出具检验报告;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检验报告结果,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会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该产品,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并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将不合格产品信息向社会公布,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

  1. 问: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方面,主要打击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时,重点打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仿冒混淆行为,即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商业贿赂行为,即经营者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给予交易相对方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能够影响交易的单位或个人财物或其他利益;虚假宣传行为,即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即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即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或者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以及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等行为。对于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等处罚。

  1. 问:企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市场监管部门会审核哪些关键信息?

答:企业申请注册登记时,市场监管部门会重点审核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发起人)及出资情况等关键信息。企业名称方面,需审核名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是否与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近似或相同,是否使用了禁止使用的字词;住所(经营场所)方面,需审核地址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场所要求,部分行业还需审核经营场所是否具备相应的经营条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方面,需审核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注册资本方面,需审核注册资本数额是否符合行业规定(部分行业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出资方式、出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经营范围方面,需审核经营范围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项目,是否包含需要前置审批或后置审批的项目,对于需要审批的项目,需确认企业已取得相应的审批文件;股东(发起人)及出资情况方面,需审核股东(发起人)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等是否明确且符合规定。审核通过后,市场监管部门会为企业核发营业执照,企业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哪些途径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答: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多种途径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一是拨打 12315 热线电话,这是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消费者可直接拨打该电话,向工作人员说明投诉的对象、事由、诉求等信息,工作人员会进行记录并转至相关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处理;二是通过全国 12315 平台进行投诉,消费者可在电脑端登录全国 12315 平台官网,或在手机端下载 12315APP、关注 12315 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等,在线填写投诉信息,包括投诉方信息、被投诉方信息、投诉内容、相关证据材料等,提交后平台会将投诉信息流转至对应的市场监管部门;三是到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办公场所现场投诉,消费者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如购物凭证、商品照片、服务合同等,前往被投诉方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填写投诉表格,提交投诉申请。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投诉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消费者。

  1. 问:市场监管部门在价格监管方面,会重点关注哪些领域的价格行为?

答:市场监管部门在价格监管中,会重点关注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以及容易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领域。民生领域主要包括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价格,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价格,以及交通出行、旅游住宿、餐饮服务等领域的价格;容易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领域主要包括重要商品和服务在节假日、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时期的价格,如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餐饮住宿价格,疫情、洪涝灾害等时期的口罩、消毒液、粮油等商品价格。市场监管部门会通过日常巡查、价格监测、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等方式,监督经营者的价格行为,重点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如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标明价格、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或者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

  1. 问:在广告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判断一则广告是否属于违法广告?

答:市场监管部门判断广告是否属于违法广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广告内容、广告形式、广告发布媒介、广告针对的受众等多个维度进行审查。首先看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如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宣传,或者使用虚构、伪造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证明材料;其次看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公序良俗,是否含有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违法内容;再者看广告是否针对特定商品或服务的禁止性规定,如烟草广告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另外,还会审查广告的形式是否规范,如是否按规定标明 “广告” 字样,是否存在以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情形,以及广告发布媒介是否具备相应的广告发布资质等。若广告存在上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即属于违法广告,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处罚。

  1. 问: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监管,信用不良会对企业产生哪些影响?

答: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信用状况的监管,主要通过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企业的登记注册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抽查结果信息等信用信息,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同时,会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方面给予便利和优惠,如减少检查频次;对信用不良的企业,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会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监管力度。信用不良对企业的影响较多,一是影响企业的市场经营活动,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获得荣誉称号、银行贷款、申请行政许可等方面会受到限制或禁止,如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 3 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二是损害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形象,消费者和合作伙伴会对信用不良的企业产生不信任,影响企业的产品销售和合作机会;三是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会对信用不良企业依法采取责令整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1. 问:市场监管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开展哪些工作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答:市场监管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如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公众混淆的行为,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行为,通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权利人的损失;二是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接受专利权人的投诉举报,对涉嫌专利侵权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和制造侵权产品的设备等,同时打击假冒专利行为,如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使用他人专利号等行为;三是加强对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相关知识产权的使用和管理,查处侵犯相关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四是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同时为权利人提供知识产权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帮助权利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问:对于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商品和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进行有效监管?

答: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交易平台上商品和服务的监管,主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一是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履行主体责任,要求平台对入驻平台的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核,确保经营者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同时对平台上的商品和服务信息进行审查,禁止发布虚假、违法的信息,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如先行赔付制度等,对于平台未履行主体责任的,依法进行处罚;二是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商品信息、交易行为、广告宣传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排查违法违规线索,如监测到平台上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三是加强线上线下联动执法,对于通过网络监测发现的违法线索,市场监管部门会线下核查相关经营者的实际经营情况,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网络交易平台配合删除违法商品信息、关闭违法店铺等;四是畅通网络消费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对网络交易中的侵权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会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还会与网络交易平台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网络市场的规范发展。

  1. 问: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企业有哪些配合义务?

答: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企业应依法履行相应的配合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企业需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营业执照、行政许可证件、财务会计资料、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报告、合同协议等资料,资料需真实、完整、有效,不得隐瞒、伪造、篡改;二是配合现场检查的义务,企业需允许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包括检查生产流程、设备设施、商品储存情况等,不得拒绝、阻碍工作人员进入相关场所,不得干扰、阻碍现场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接受询问调查的义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工作人员等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询问调查,如实回答工作人员提出的与监督检查相关的问题,不得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不得提供虚假陈述;四是执行行政决定的义务,对于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依法作出的责令整改、停止违法行为、罚款等行政决定,企业需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执行,不得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若企业不履行配合义务,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还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 问: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处理涉及多部门协同的监管事项,确保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答: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涉及多部门协同的监管事项时,主要通过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沟通协作,确保监管工作有效衔接。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监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各部门在协同监管事项中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或监管重叠的情况;二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搭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管信息的实时共享,如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的登记注册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共享给税务、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也将与市场监管相关的信息反馈给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让各部门及时掌握监管对象的相关情况,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于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如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市场监管部门会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统一行动部署,分工协作开展检查、调查、处罚等工作,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果;四是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线索,如发现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会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税务部门处理,同时跟踪案件处理情况,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处理,实现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

  1. 问: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如何确保监管执法的公平公正,避免出现执法不公的情况?

答:市场监管部门为确保监管执法的公平公正,避免执法不公,主要从制度建设、执法规范、监督制约等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制定统一的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和标准,明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处罚幅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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