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发前打包时,我对着攻略里 “轻装上阵” 四个字陷入沉思。最后把防晒霜、巧克力、创可贴一股脑塞进背包,拉链合不上的瞬间突然明白,所谓轻装大概是针对专业选手,像我这种业余爱好者,背着半个家出门才叫有安全感。朋友在旁边拍视频发群里,配文 “当代愚公搬家式登山”,气得我差点把他的登山杖折成两段。
山脚的指示牌写着 “海拔 300 米,登顶约需 4 小时”,我拍着胸脯说两小时搞定。迈出第一步就被石阶缝里的青苔暗算,踉跄着抓住旁边的野蔷薇,结果刺勾住运动裤,硬生生撕下道口子。朋友笑得直不起腰,说我这是给大山送见面礼,我龇牙咧嘴地回敬:“这叫开门红,懂不懂仪式感?”
爬到半山腰的凉亭时,背包带已经把肩膀勒出两道红印。掏出水瓶猛灌半瓶,才发现刚才慌慌张张拧错盖子,水顺着背包侧袋浸湿了备用 T 恤。更惨的是巧克力在体温作用下化成糊状,掏出来时一手黏糊糊的,活像刚摸过谁家打翻的糖浆罐。旁边大爷递来包纸巾,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登山和过日子一样,急不得。”
最离谱的是遇见卖冰棍的小摊。老板守着泡沫箱在树荫下打盹,我拍醒他要买支老冰棍,付钱时发现手机在背包最底层捂得发烫,指纹解锁试了八次都失败。最后掏出现金时,老板盯着我汗津津的脸乐了:“看你这模样,冰棍该给你打五折,算辛苦费。”
离山顶还有百米时,腿像灌了铅似的抬不动。朋友指着前方喊:“快看云海!” 我挣扎着抬头,恰好一阵风吹散雾气,金色阳光铺在翻涌的云海上,美得让人忘了喘气。等终于挪到山顶石碑旁,才发现裤脚还沾着早上的泥点,运动鞋里能倒出半捧沙,可对着远处连绵的山峦大笑时,那些狼狈突然都变成了勋章。
下山时遇见一群背着专业装备的登山者,他们步伐轻快地超过我们,其中一个大哥回头喊:“注意脚下碎石!” 我笑着挥手,突然懂了为什么有人爱登山 —— 不是为了征服什么,而是在气喘吁吁的狼狈里,在手脚并用的笨拙里,能撞见最真实的自己。就像现在,虽然浑身酸痛,却忍不住盘算着下次要带什么零食上山,毕竟山顶的风,配着薯片吃才更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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