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案例|自行印制含有治疗功能的“沙棘原浆”广告向群众发放 罚!
12月5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八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市场监管领域第七十九批)。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涉及一起普通食品“沙棘原浆”通过宣传单宣称治疗功能案,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万元。还有一起生产企业超范围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案,被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涉案物品并处罚款,罚没款合计28.38万元。详情如下:
文安县陈旭发布
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案
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陈旭为了销售产品,自行印制含有“防治心血管疾病、改善便秘、调解血糖”等治疗功能的“沙棘原浆”食品广告向群众发放,并在便民服务信息栏张贴。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万元。
石家庄市石兴氨基酸有限公司
超范围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案
根据上级交办线索,石家庄市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石家庄市石兴氨基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成品库内L-苏氨酸、L-缬氨酸两种食品添加剂未在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范围内。经调查,该公司自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生产销售的食品添加剂:L-异亮氨酸、L-色氨酸、L-缬氨酸、一水肌酸、L-苏氨酸、左旋肉碱富马酸盐等六种食品添加剂均超出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所载明的类别。该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石家庄市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和涉案物品并处罚款,罚没款合计28.38万元。
本文内容来自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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